在這裡工作兩年,可以抵的上好多單位的十年,可謂看盡人生百態啊…
有些人之所以會變成案主,說真的也需要為自己的結果負起責任來,雖然家庭與家境並不能自我決定,但是,很多的修養、個性和行為態度,都是自己表現出來的,從行為的軌跡中,可以觀察出非常多不同的特色。
有一種人是:擁有超戲劇性的人格,前一分鐘好好的,之後說哭就馬上哭,而且對口各種不同的社工人員都會有不同的說法,把大家都唬得一愣一愣的,還要專門開個個案研討會來多方對質,於是在應對之前要冷靜的把資料找齊全以免也被牽著鼻子走;
第二種人是:認為國家是欠他的,所有的給付都是應該要給的,還對我們頤指氣使,命令我們東又命令我們西的,面對這樣的人還絕對不能對他們發脾氣,以免被控訴說服務態度不佳;
第三種人是:被生活的壓力嚴重的影響身心功能,於是精神狀態不穩定,所有的東西全部混在一起,然後懷疑我們洩漏機密,還會氣憤闐膺的跑來要求閱卷,當我們有通天眼的功力還是情報局之類的,解釋再多便也聽不進去;
第四種人是:瘋狂的依賴上了主責社工,有嚴重的情感轉移現象,就是非他不可,想盡了辦法要再見他一面、再恢復關係,活像分手不成而哀求藕斷絲連的人;
第五種人是:得不到補助或立即性的幫忙,但是經濟壓力實在太大,動用苦肉計來哭訴,或者乾脆帶把刀來要脅要自殺,新聞報導的渲染也有很強的影響力,哭哭啼啼的樣貌見識久了,說真的人也多少會變得冷血一些;
第六種人是:反正也不跟你囉唆,大事小事絕對不直接跟承辦人洽詢,就是要透過議員的力量來處理,有時候只是一個小小的補件動作就可以完成,卻要大費周章的動用關係,我們只得好好的跟議員辦公室解釋案件來由,簡單事情複雜化;若是本來就不符合規定的申請,還是會認為透過特殊關係就會「法外開恩」,得到不同的結果,但那絕對是不可能的…還有不滿就寫信給局長市長,唉…
我的VIP客戶似乎數量特別的多,對我的磨練機會也相對多了起來,這些各式各樣的人豐富了我的工作,想想也是有趣的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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