戀上一個人 就容易失了神  曾經為愛流的淚 乾了又為愛心疼
曾經我以為九年初戀放下了以後,對於愛的感覺就會減敏感,現在才知道我錯了。


曾經我大咧咧的跟很多人拍胸舖保證,我不會再付出更多的心對我未來的愛情。


甚至,曾經我以為我不會再愛上別人。


 


我錯了。現在的我,卻為了他,心情五味雜陳。


原來我還沒有學乖,原來我就是犯賤,到底要到何時才能夠不要這麼認真看待一段感情?到底要何時我才能輕鬆一點?


我知道他的條件並不是最好的,也知道跟他兩個人要在一起會有很多困難,也可以快點落跑再去挑選新的對象,理智上和情感上就是有所衝突,如果感情是這麼簡單的功課,那我一定可以跟學校的考試一樣隨隨便便就拿A+


 


愛讓人不滿足,讓人甜到心裡面,卻又患得患失。


我又再一次承受這樣的痛苦,是不是不要愛人就不會有這樣的痛苦?


我完蛋了這一次我還是會死的很慘


看來,我是不適合談戀愛的人。我不理智,不成熟,不獨立。


我好像都沒有長大,好像跟以前一樣任性,一樣壞脾氣,有人可以包容我嗎?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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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oshinw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